洛陽市洛龍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***門南廣場
發(fā)布時間:2018-11-13 瀏覽:446次
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洛陽市洛龍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委托,就***門南廣場(錦臺廣場)工程設計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,按規(guī)定程序進行了磋商,現(xiàn)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:
一、采購項目名稱及編號:***門南廣場(錦臺廣場)工程設計服務項目,HNCA2018-ZB10-133
二、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備案編號:洛龍集采【2018】259號
三、采購項目簡要說明:
1、項目概況:位于洛龍區(qū),西起厚載門街,東接龍門大道,南抵高鐵高架,用地東西長251米,南北寬約130米,總面積約32210㎡。
2、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。
四、競爭性磋商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8年10月30日
五、磋商評審日期及地點:
評審日期:2018年11月12日15時30分(北京時間)
地點:洛陽市洛龍區(qū)行政服務中心(政和路與廣利街交叉口西南角)
六、磋商小組名單:孫偉、李鵬、杜毅濱
七、成交人名稱和地址:
單位名稱:洛陽城市建設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
地址:洛陽市洛龍科技園宇文愷街1號
八、成交金額:¥455000.00(肆拾伍萬伍仟元整)
九、公告媒體: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wǎng)、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(wǎng)、(河南省)洛陽市政府采購網(wǎng)、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網(wǎng)。
十、公告期: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十一、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。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,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(或采購單位)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,逾期未領取的,視同公告日已領取。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。
十二、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,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(fā)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(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(原件和復印件)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(郵寄件、傳真件不予受理)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。
十三、本次采購代理服務費6825元,根據(jù)“國家計委關于印發(fā)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”[計價格[2002]1980號]文件及“發(fā)改辦價格(2003)857號”招標代理收費規(guī)定計取;由成交人支付,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以現(xiàn)金或轉賬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。
十四、采購單位名稱、地址、聯(lián)系人和電話:
采購單位名稱:洛陽市洛龍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地 址:洛陽市洛龍區(qū)開元大道行政中心
聯(lián)系人:杜先生
電 話:0379-65156771
十五、采購代理機構(總公司)名稱、地址、聯(lián)系人、電話和電子郵箱: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洛陽高新區(qū)延光路與翠微路交叉口國家高新技術創(chuàng)業(yè)服務中心8樓810
聯(lián)系人:尚女士
電 話:0379-60689513/12
電子郵箱:chenganzb@163.com
十六、附:洛陽市洛龍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***門南廣場(錦臺廣場)工程設計服務項目磋商文件
河南誠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2018年11月13日